丈夫比較主動求歡、妻子是比較會拒絕的一方。

異性婚姻的妻子一方通常做比較多的家務事、而丈夫則負責家裏的收入與經濟責任,丈夫比較主動求歡、妻子是比較會拒絕的一方。而夫妻吵架時,妻子比較傾向討論這段婚姻關係裏的問題,丈夫則比較會討論到吵架問題的本身。

但是,人生有120年的但是。

同性婚姻則完全沒有這樣二分法,因為是同性伴侶(婚姻)的關係,彼此是相同的性別,導致會平均分擔家務事、一同承擔經濟上的責任(一半一半)、一同盡其所能的享受性關係上的興趣、用相同的模式(對事不對人、對關係不對事),這點讓同性伴侶(婚姻)關係更像是朋友,親密相伴、有性關係的朋友。

這是2000年開始做的三年份調查,調查對象超過200對的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的研究結果。

這或許是一種建議模式,建議異性婚姻的雙方,可以用對等的方式處理家裏的大大小小事情,而不是被男性或是女生的生理、情感特徵來決定家庭事情的處理方式。

當然,我覺得比較特別的是,在東方社會,家庭關係是家務事,除了比較親密的朋友會討論到、大眾人物會被公開化家庭關係之外。
比較少接觸有機會大量接觸各種家庭的內部情況,導致我們的思考、想法、參考模式,被限制在自己的原生家庭、自己的家庭、朋友的家庭關係中。
透過有系統的研究和大規模的調查,才能找出理想中的家庭模式。

這就是科學主義。透過科學研究的方法,來瞭解現實、提出未來的改變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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