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走真的是一個好運動-一次走二小時十公里沒運動傷害

為了減肥和健身,加上補足自己冬天沒有運動習慣的缺點。
經過慢跑、游泳之後,我決定先選擇健走這一個簡單的運動來做。
二年前一直有個想法,要去把八里左岸的腳踏車步道走一遍。
昨天20111228休假還真的實現了我的夢想,一個人一去一回二小時,來回健走十公里。
一直以為晚上會累到很早睡,沒有想到精神還不錯。
二個小時的路程,走到最後,腳有一點點不舒服,猜想是運動傷害。
己經有預期今天會一整個酸痛,結果沒有。
整體而言,這一整個星期的健走,讓我個人精神更好之外,還有更多的想法,思緒上比較順暢。
這也讓我體會到,為什麼王品載老大說,他的企業規模能達到百億,有一半的原因來自於每日二萬步的運動習慣。
在一個人走路的過程中,沒有任何太多的外界干擾,讓人可以好好靜下心來思考問題、想想東西。
我還想說改為晚上在住家樓下或是國小操場健走一小時。
其實晚上的時間真的不差這一小時的健走,而且健走也不會像跑步一樣累,
跑一個小時,可以是一萬公尺,累都累死了。
但健走一個小時,五六千公尺,這種冬天的天氣也頂多流一點點的汗而己。
最後會選擇健走的一個原因是:王永慶慢跑一輩子,到了晚年,醫生說他的?膝蓋,不適合慢跑。
慢跑的過程中,或許對身體的傷害比較大。
更何況人的設計是用來長時間行走,不是用來長時間跑步。
所以選擇健走,就是我這種懶人最適合的運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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