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兄弟姐妹,是自己啦!

最近開始用自己的方式來看別人,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自己。
這是"與神對話"系列第六本"與神合一"裏面所提到的,當然從第一本就提到這件事,但是一直到第六本,我才更瞭解這一切的精神所在。
在一貫道的信仰裏,我們會把相同信仰的人,不論親疏與否,都尊稱為"道親",可能是意謂著信仰 道路上的親人。
在基督教的信仰裏,我們會把相同信仰的人,不論親疏與否,都稱為"兄弟姐妹"或"同工",意謂著,我們都是神(上帝)之下,為神工作的兄弟姐妹之意。
在許多宗教活動中,會把相同信仰的人 ,在稱呼上有同道中人之意。如果是無信仰或是其他信仰的人,就不適合這樣的稱呼。
但是"與神合一"裏面的精神就不是這樣,書裏面,把所有的人當作是同一個人,所有外在看到及看不到的一切,都是神的表現;
不論信仰(或是無信仰)什麼宗教;
不論是好人或壞人;
不論是加害者還是被害者;
不論是何種膚色或何種種族;
不論是物質還是能量;
不論什麼,所有的一切,都是神的表現。
所以我也開始把所有的一切看成是一個整體,開始把別人當成是自己。
後來仔細想想,有一種譬喻最適合做這樣的解釋。
就是人的手指,人的手指有五根,
中指最高最有力,是家中排行局中。
小姆指最瘦小無力,是家裏的最小的寶貝。
大姆指最肥最胖;確是家中的老大。
有一天中指問無名指,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人類嗎?
無名指說不相信,因為從來就沒有看過人類存在。
中指又問食指,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人類嗎?
食指說相信,因為我會動,我有生命,怎麼會沒有一個人類存在呢?
不然我怎麼會有生命?會有愛、會跟其他四個兄弟姐妹在一起。
中指被搞糊塗了,為什麼他的二哥和四弟一個說有人類,一個確說沒有。
中指看到大姆指又肥又胖,對自己的身材感到嬌傲。
小姆指又嬌小又無力,總是受到大家的保護。
但是大家都沒有認識到,其實是生活在人類的手上,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出來而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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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這樣的譬喻,可以很清楚的說出人與神之間的關係,我們是生活在神裏面,確總是以為神是一個個體,有一天會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之中,或是活在我們的心中。
但其實神就是觸目所及的所有一切。
人類就像血液、骨骼、肌肉一樣,
如果把血液比喻為人。
骨骼成為人的支架,血液確把骨骼當做建築,而不是人類的一部份。
肌內讓人活動,血液確把肌肉當做能量的來源,而不是人類的一部份。
血液在人體裏,確總是在找人類在那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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