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開車而言騎機車等於免費

星期一在我們家附近停一天的車子,停車費280元/天,本以為是不用錢,收到停車費著實嚇了一跳,我開車走高速公路上班來回一趟,油錢含過路費共240元,台北停車一天就超過我開車上下班的錢。
星期二中午和同事朋友在林口長庚附近吃飯聊天,停車二個小時多,停車費90元,比我吃午飯的錢還貴,開車去吃飯的前一個晚上,我就開始擔心找不到停車位。
最近借車的關係,加了二次油,約25000元,加油因為是車子前進的必需品,所以沒有話講,但是停車的費用竟然也是這麼高。
想到我付出去的錢,可以加8公升的油,跑56公里,就這樣的跑到政府的口袋裏,我騎機車隨時可以停車,不用付停車費,一公升可以跑30公里,是開車的四倍。
我真的覺得騎機車是免費的,我的格局小到只能騎機車。
但是我想買油電複合車,低速跑電,高速跑油。一台約100萬元,以後有機會就買一台,但是一定要烤漆成粉紅色的,因為的粉紅色的車,才是男人的車,符合外柔內剛的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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